做家:北京国枫讼师事件所王鹏鹤
泉源:国枫讼师事件所
股权代持也称委派持股、隐名投资、股权挂靠,是指实践出资人(即被代持人)与模样出资人(即代持人)以协定或别的模样商定,由模样股东以其本人模样代实践出资人践诺股东权力责任,由实践出资人践诺出资责任并享有投资权柄的一种权力责任安顿。即使《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合用〈中华国民共和国公公法〉几何题目的章程(三)》第二十五条已从法令层面一定了股权代持协定的效劳,但对于拟上市/挂牌公司或做为并购目标加入本钱墟市的公司来讲,股权代持题目倒是绕不已往的坎儿,诸如“刊行人史籍沿革中的股权代持能否完全算帐,能否存在其余股权代持的景遇”、“刊行人股东之间能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余安顿”之类的反应意见持久位于证监会及其余禁锢机构的必问清单之列。股权代持干系具备隐藏性、繁杂性,但股权代持干系的算帐又是法令法例及禁锢机构的根本请求,为保证公司上市、挂牌、并购胜利,讼师应对公司史籍沿革中存在的股权代持境况举行审慎核对与算帐。
一、为甚么要举行股权代持算帐?
做为一家“小而美”的公司,假若不钻营加入本钱墟市成为民众公司,或成为民众公司的一部份,实践出资人与模样出资人之间经过股权代持协定以商定两边/各方之间的权力责任倒未曾弗成,《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合用〈中华国民共和国公公法〉几何题目的章程(三)》亦对实践出资人与模样出资人之间的权力责任举行了合适的分派。不过,一旦公司钻营自力IPO或新三板挂牌,甚或筛选被民众公司采购,股权代持题目便成为本钱运做的一项法令妨碍,需求算帐和样板。触及股权代持的重要法令、法例、规定及样板性文献以下:
(一)初次公然刊行股票并上市(IPO)
《初次公然刊行股票并上市治理举措》第十三条及《初次公然刊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治理举措》第十五条章程,“刊行人的股权显然,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践节制人操纵的股东持有的刊行人股分不存在远大权属胶葛。”
(二)新三板挂牌
《世界中小企业股分让渡系统生意准则(试行)》第2.1条章程:“股分有限公司请求股票在世界股分让渡系统挂牌,不受股东统统制性质的束缚,不限于高新技巧企业,理当切合以下前提:……(四)股权显然,股票刊行和让渡动做正当合规。”
依据《世界中小企业股分让渡系统挂牌前提合用根本准则引导(实行)》,“股权显然,是指公司的股权构造显然,权属明显,可靠断定,正当合规,股东格外是控股股东、实践节制人及其有关股东或实践操纵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分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胶葛。1.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度法令、法例、规定及样板性文献章程不恰当担当股东的景遇。2.请求挂牌前存在公有股权让渡的景遇,应效力国资治理章程。3.请求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让渡应效力商务部门的章程。”
(三)远大财产重组
《上市公司远大财产重组治理举措》第十一条章程:“上市公司实践远大财产重组,理当就本次贸易切合以下请求做出充足讲解,并给予表露:……(四)远大财产重组所触及的财产权属显然,财产过户或许转变不存在法令妨碍,干系债权债权责罚正当。”
综上,“股权显然”、“股权显然”是IPO及新三板挂牌应具备的刊行前提(主体资历前提)之一;“远大财产重组所触及的财产权属显然”是上市公司实践远大财产重组的本质性前提之一。琢磨到:1.股权代持具备隐藏性,未经充足尽调或核对,股权代持干系的产生、演化及废除流程难以被中介机构完全把握,一旦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掐架或许美意第三人参与,则会存在权属胶葛或潜在的胶葛也许性;2.不少公司的史籍沿革繁杂,股本演化流程中存在着屡次股权让渡及增资事故(含转增股本),搀杂着委派持股、瑕玷出资等非凡景遇,以致于股权干系盘根错节,难以理顺。因而,基于上述法令法例对于“股权显然、不得存在远大权属胶葛”的章程,证监会及其余禁锢机构对股权代持干系的算帐与样板题目十分